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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旅通卡使用说明

第一章 产品介绍

第一条 商旅通预付费卡(以下简称商旅通卡)是由上海行付通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行付通公司)所发行的预付费卡,采用磁条介质作为信息存储介质,是行付通公司向购卡人、持卡人提供的现代化金融支付工具。

第二条 本使用说明针对的是商旅通卡不记名卡和商旅通卡记名卡。

第三条 商旅通卡仅可在特约商户处消费购物或享受服务。该卡不计息,不提供取现,不得透支使用,不支持向商旅通卡以外的账户转账服务。

第二章 商旅通卡的申购条件及手续

第一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居民,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籍人士均可在行付通公司指定的售卡服务网络申请购买商旅通卡。购买记名卡时,购卡人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申请购买商旅通卡,并在购卡时完整填写《购卡申请表》,领取卡片后应妥善保管《销售订单》;购买不记名卡时,购卡人也须完整填写《购卡申请表》,领取卡片后应妥善保管《销售订单》。

第二条 购卡人可通过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购卡款。购卡人不得使用信用卡购买预付卡。

注:

1)刷银行借记卡购卡须本人亲自签名确认,不得代办;

2)单位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000元(含)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0000元(含)以上的,购卡人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购买;

3)对于购买记名卡和一次性购买10000元(含)以上不记名卡的单位或个人,行付通公司将进行实名登记和验证单位和个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单位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以及法定代表人和授权经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等;“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是指政府部门发布的能够确认其身份并附有本人照片的身份证件,或者政府有权机关出具的能够证明其真实身份的证明文件。

第三条 行付通公司指定的售卡服务网络包括但不限于:购卡服务热线、行付通公司营业厅以及销售网点(详见行付通公司官方网站)。

第三章 商旅通卡的使用及业务规定

第一条 商旅通卡账户币种为人民币,面值金额包括:0-5000元不等(视具体卡种而定)。

第二条 商旅通卡设有初始密码,印于卡片密码覆盖膜内。持卡人可通过行付通公司官方网站修改密码。进行各项交易时均需使用密码。持卡人应妥善保管密码,不应将密码告诉他人或提供他人使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持卡人承担。

第三条 不记名卡不提供挂失补发服务;记名卡可以按规定进行挂失及补办新卡,挂失手续费为每卡10元,补卡每卡工本费5元。

第四条 不记名卡有效期为三年;记名卡不设有效期,可长期使用。

第五条 不记名卡因人为因素损坏或保管不善磁条消磁且在有效期之内,可至行付通公司营业厅办理登记换卡,支付每卡5元的工本费,若卡片已过有效期,则收取10元延期服务费及5元卡片工本费。记名卡因人为因素损坏或保管不善磁条消磁,可至行付通公司营业厅办理登记换卡,支付每卡5元的工本费,失效卡片由行付通公司收回。

第六条 不记名卡自卡片激活后第四年起收取账户管理费10元每卡每月;记名卡自卡片激活后第四年起收取账户管理费10元每卡每月,如过去一年内有任意一笔消费交易,则免收当月账户管理费。

第七条 在特约商户许可的条件下,商旅通卡支持退货交易。持卡人凭商旅通签购单和收银条在特约商户处进行退款并领取退货单,经特约商户与行付通公司核实无误后,会将款项退至原卡内。持卡人与特约商户间发生的交易纠纷应由持卡人与特约商户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第八条 商旅通卡客户服务热线电话为:400-002-9096,网址为:money.ch.com。行付通公司向持卡人提供业务咨询,余额查询,投诉受理等服务。商旅通卡在收到持卡人投诉,咨询或查询请求之日起两个工作日予以初步答复。

第四章 附则

第一条 本使用说明依据《商旅通卡章程》作出,如有冲突,以《商旅通卡章程》为准,未尽事宜按行付通公司另行制定的相关业务规定及行业惯例办理。

第二条 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行付通公司保留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改本使用说明的权利。使用说明的最新版本将会在行付通公司官网上公布,同时公布更新的日期,以便您了解最新的卡使用说明。在该种情况下,若您继续使用我们的服务,即表示同意受经修订的使用说明的约束。

我们承诺:除非法律法规等强制性规定的变化所要求,未经您明确授权同意(包括其他贵我双方之间协议中的授权),行付通公司不会实质性限制或减少您按照本使用说明所应享有的权利。

第三条 具体收费标准请参见行付通公司公示的《商旅通卡收费标准列表》。